【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下半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通知

2022-03-16 10:02 浏览次数:3902

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发展,降低产业园内企业的运营成本,根据原《横琴新区2021年第十九次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21〕21号)》和《横琴新区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珠横新办〔2017〕36号)内容,现组织2021年度下半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科研机构应为实际入驻产业园,并在横琴完成工商、税务登记1个月以上,且承诺5年内不迁出横琴新区的企业。须符合《横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包括主要从事生物医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大健康领域研发、中试、销售、服务等企业或机构,以及相关的管理、投资、咨询、培训类等中介服务企业或机构。

二、补贴园区范围

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

三、补贴标准

对进驻产业园的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给予50元/平方米/月的场地租金补贴,最高累计可补贴36个月,补贴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00平方米。企业实缴租金低于租金补贴标准的,按实缴租金给予补贴。

(一)申请补贴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补贴。

(二)申请补贴面积达到或超过300平方米的,按企业在横琴缴纳的社保人数乘以人均补贴面积计算(纯商务办公场地人均10平方米;研发、中试、医疗服务场地人均45平方米)。

(三)由“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海外高层次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获省财政资金扶持的创新创业团队、经认定的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牵头的项目,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经区管委会批准引进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公共平台、港澳企业,补贴标准可提高至100元/平方米/月。

(四)与原横琴新区各职能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的企业,按合作协议相关规定进行承诺指标履约。企业完成2021年度全部承诺指标后,方可申请2021年度下半年租金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和审核:企业向园区运营单位提交《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和日常实地办公核查,出具初审意见的函,将拟扶持企业名单和下列书面材料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审核:

1、拟扶持企业情况汇总表;

2、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3、项目合作协议或承诺书;

4、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对于申请面积达到或超过300平方米的企业,需提供企业人员在横琴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7、对于申请100元/平方米/月租金补贴的企业,需提供符合补贴条件的相关资质证明。

8、协议类企业,需提供2021年度协议指标完成履约情况报告,及完成指标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有需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可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办公核实。

(二)公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通过审核的拟扶持企业名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向其下达租金补贴通知并拨付资金。

五、申报时间

2021年度下半年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8日。2021年度下半年具体申报时间由产业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通知企业。

六、联系方式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756-8937002。


附件:

1.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2. 承诺书

3.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 社保清单样式


附件1-4.zip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3月14日